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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造假

学术造假是指剽窃、抄袭、占有他人研究成果

学术造假是指剽窃、抄袭、占有他人研究成果,或者伪造、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。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,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。


2018年8月10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《职称评审管理规定》,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。《规定》提出职称评审应以德为先,对学术造假“一票否决”,且纳入信用“黑名单”。 


2020年9月16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通报九起论文造假等违规案件查处结果。


近年来,中国高校弄虚作假现象比较严重。学术丑闻在过去的2009年频频曝光,学术腐败已经蔓延到多数的学术领域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称,几乎中国所有高校都有学者涉嫌学术造假或腐败。


高教研究专家、华东师大唐安国教授指出,学术环境比较浮躁,一些人在名利的诱惑面前心态失衡,某些监管制度的严重缺失,这又为他们打开了方便之门;另外,学校要争排行,一般很难对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进行有效的审查。


高校问题研究专家熊丙奇教授对此认为,之所以长期以来高校学术不够规范甚至失范,一方面,对于校方来说,处理学术不端事件,可能影响学校形象、影响自身政绩;另一方面,处理学术不端事件,可能牵涉到诸多既得利益,包括申请课题、争取经费;此外,校方明白,不少教师的不端行为,其实是各类不合理的量化指标所逼出来的,包括经费指标、课题指标、论文指标、专利指标,导致大学校园充满浮躁与急功近利。“高校的学术失范,有学者自身道德方面的原因,但更多是由于当前的学术体制造成。”熊丙奇认为,更重要的是在教育体制内整体建立减少失范、防范失范的制度。


学术打假名人方舟子表示,其它学术造假国家的学术不端行为往往只局限于学术界,但中国学术领域的腐败行为却是与其它领域,特别是政治、经济领域的腐败行为紧密结合。一方面,官本位的体制使得科研、教育机构变成了官场的一部分,研究职务、头衔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,例如系主任是处级、校长是局级、院士是副部级等等,名为学者,实为“学官”,因此,官场腐败必然会导致学术腐败,也必然要包庇学术腐败。


在对待学术造假问题上,说某些高校领导已经愚蠢到了是非不分的程度,一点也不过分。《西安晚报》2010年3月22日报道说,一位校领导约见6位参与举报李连生的教授谈话,一见面就说,“现在高校弄虚作假成风,你们不要大惊小怪。你们这个举报,弄得校领导50天来日夜不得安宁,你们是始作俑者。我现在宣布,如果你们6人愿意退出,还为时未晚。你们如果是为了利益,我们可以转达李连生们,让他们把教育部一等奖匀给你们一些。”第二次约见6名教授谈话时,“另一位校领导让他们停止网上的检举揭发,称现在网上和报纸揪着不放,(对学校)造成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,希望不要再到社会上去渲染”。这一段话,就是某些高校领导“护假心态”的最好写照。


对于高校学术造假的原因,有人把它归咎于高等教育的产业化,只重数量,不重质量,量化管理学术和科研;有人认为是高校的学术浮躁所致,各高校盲目拔高标准、盲目定位;也有人认为是我国大学的制度缺失使然。这些分析都不无道理,也的确指出了当前我国高校存在的诸多问题。然而,不管是制度缺失,还是学术浮躁、抑或是教育产业化,都只是产生学术造假的外在原因,究其根源,其实还是大学精神的缺失。因此,治理高校的学术造假,呼唤我们重建和弘扬大学精神,社会期待着高校的学术回归理性和尊严,也期待着大学精神的重塑。


种种学术腐败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、愈演愈烈,一个重要原因就是“好人主义”盛行,相关部门惩处不力。许多知情的同事、同仁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,对身边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、听而不闻,甚至是在造假行为被曝光后依然三缄其口、不置可否。造假者的所属单位,为维护本单位的“形象”和利益,或大事化小、小事化无,或采取拖延战术、不了了之,有的甚至找出种种理由为造假者辩护开脱;主管部门也是雷声大、雨点小,只见楼梯响、不见人下来,至今没能拿出一套可操作的、具有震慑力的惩戒办法。


事不关己、高高挂起的“好人主义”和虚张声势、息事宁人的打假潜规则,无疑是对学术腐败的包庇纵容。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,只有更多的打假者仗义执言,才能形成“老鼠过街、人人喊打”的社会氛围,使造假者无处遁形,让想造假者悬崖勒马,让诚实有信成为主流价值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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